别想内部的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了,人民法院案例库倒是呼之欲出
12月8日,某法院官宣发表了一篇《喜报!××法院一案例成功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》文章,其中提到,近日,由××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某某等四位同志共同执笔完成的《王某、孙某某虐待被监护人案——对虐待被监护、看护人罪犯罪主体及“情节恶劣”的认定》案例评析,经省高院及市中院指导和推荐,并层报至最高法院,成功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,成为该罪名下的参考案例。
1.今年7月26日,最高法院党组研究部署案例统筹管理和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工作,决定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。其中提到,案例是人民法院的重要“法治产品”,权威、规范的案例能够统一裁判尺度、促进法律适用、提高办案质效、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。
人民法院案例库是用于查询、检索类案的案例资源库,可以辅助司法审判、统一裁判尺度、防止“类案不同判”,同时,方便老百姓通过案例学习法律规定、明确行为规则,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,起到“发布一案、教育一片”的效果。案例库建设,内容上要简化、易用、好懂,以老百姓能看明白为标准,由最高法各业务庭负责按标准编写,研究室统一审核把关入库。
2.今年9月8日,国家法官学院秋季开学典礼暨“人民法院大讲堂”上,最高法院院长张军提到,要通过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,发挥典型案例指导案件审判、明晰行为规则、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。
3.今年9月28日,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江西萍乡召开。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段农根提到,通过交流讨论,了解了各地法院积极推进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的实际情况。围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工作,段农根从适时召开相关会议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、推动形成工作合力、学深悟透上级文件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、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等方面提出要求。
4.今年10月26日,海上丝绸之路(泉州)司法合作国际论坛(2023)上,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提到,“要实现司法公正就需要尽量克服不同法院、不同法官对法律条文在理解认识上的差异。”,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、明确司法政策、完善审判机制、加强审判管理等多种方式来实现对各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。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积极建设“人民法院案例库”,汇聚各类指导性案例、参考性案例、典型案例等,形成用于查询、检索类案的资源库,推动统一裁判尺度,防止“类案不同判”。
可根据公开的建设“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”通知要求,全国各级法院要在2023年12月31日前,完成2023年以来全国法院终版裁判文书(上传入库的裁判文书应当为终版裁判文书,即向当事人送达、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的裁判文书,具体包括判决书、裁定书、调解书和决定书(不含涉密案件和含有敏感信息的裁判文书))上传汇聚;要在2024年3月31日前,完成 2021年、2022年全国法院终版裁判文书上传汇聚。不得不说,这是一项耗时费力的巨大工程。
不难看出,今后的司法系统,可能就是“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”以全貌的形式供法院内部使用,精选出来有限案例的“人民法院案例库”供社会大众查阅参考。
编辑、选送、推荐、选用而成的“人民法院案例库”,也是一项耗时费力的工程,是否又会成为各级法院业已“案多人少”,还要随时上传各种终版裁判文书到“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”之外,又一项工作负担呢?
最主要的是,案例的报送与否,哪个案例被报送,完全有赖于下级法院、承办法官的主动性、选择性。如此的被动性,又如何能保证发布的案例具有指导审判、提供参考的全面性呢?如何能反映出司法审判现实、案件具体裁判过程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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